院属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院决定举办2020年新疆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二)项目内容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鼓励青年“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深入南疆四地州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聚焦脱贫攻坚,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一)参赛方式和要求
1.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公益组:
1.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商业组:
1.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在2020年7月18日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大赛指导小组教师需指导和督促所属系部参赛学生完成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报名工作。各系部联系人做好本系参赛团队报名统计工作。
参赛报名项目说明: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充分激发、挖掘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和潜力,各系部报名参赛项目(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正式报名参赛并提交完整参赛资料的项目)数量不得低于本系部最低分配名数额。
(二)校内初赛与决赛
大赛分初赛评审、决赛答辩两个环节。各系部将本系参赛资料提交至教务处,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8日。
1.初赛阶段(7月19日-7月20日):根据各参赛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的参赛资料,评委会按评选标准对方案进行评审,选取评分成绩优秀的作品进入决赛。进入决赛作品需根据初赛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修改完善(7月21日-7月23日),并以系部为单位于7月23日19:00将参赛资料提交至教务处。
2.决赛阶段(7月25日-26日):决赛采用封闭答辩形式,每支队伍10分钟时间,包括陈述、问答两个环节。陈述环节(路演):参赛选手对自己的成果进行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问答环节:评委老师对选手进行提问,选手回答,该环节问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决赛最终以初赛的作品成绩(60%)和答辩成绩(40%)相加进行排名。
(三)优秀团队项目参加自治区赛与国赛
获得参加自治区大赛资格的项目团队按区赛具体安排进行项目准备工作,获得参加国赛资格的项目团队按国赛具体安排进行项目准备工作。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另根据各系部竞赛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
八、作品提交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一律按照《新疆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模板》填写,详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于2020年7月18日19:00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上报至教务处李万克。电子版于2020年7月18日前通过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上传(详细操作流程请参考《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
2、以系部为单位填写《XX系部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7月18日19:00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至教务处李万克。
九、工作要求
(一)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参与到比赛中来,在充分扩大受益面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网上报名,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和项目参加校级竞赛。
(二)请各系部积极鼓励专业教师科研成果与互联网的结合申报创业项目。
(三)同时请各参赛学生团队及指导教师认真阅读理解往届大赛评审规则(附件3、4),领会大赛评审要点,认真准备。
十、大赛组委会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学院副院长王海燕担任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李妍、团委书记赵一佳、招生就业处处长高玉斌、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丁阔担任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大赛指导小组、宣传小组及学生动员组织小组。
大赛指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团队进行指导培训,包括项目选择,项目计划书及项目PPT的撰写,网上参赛报名,项目优化等。
宣传小组负责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主要由团委负责。
学生动员小组负责对学生进行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本次大赛,主要由学生工作部负责。
附件1:新疆科技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2:XX系部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3:第五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评审规则
4:第五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红旅赛道评审规则
新疆科技学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