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新疆大学创业指导中心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面向社会招募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4339 发布时间:2016-12-02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创业指导与培养,增强青年创业者与社会企业家沟通互动,做到校企共赢,协力打造“政府-高校-企业”模式的“双创生态圈”,新疆大学拟面向社会招募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积极宣传推荐,相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及招募时间

2016年12月2日至12月28日

二、聘任条件

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于大学生创业辅导工作。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追求创业企业成功运作所获得的精神回报和成就感;

2.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具备相关行业发展或企业运作等相关专业知识。

3.成功创办企业或者有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或在某一专业领域取得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的创业经验或具有相关专业特长,对创业问题有一定研究或积累了成功的经验,能够为学生创业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

4.能够通过公益讲座、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现身说法、定期见面或通信联络等方式,对青年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5.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能够积极参加新疆大学集中开展的各项创新创业活动。

具备上述条件的政府工作人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

三、推荐及招募流程

1.各学院、各相关部门予以宣传。各学院围绕自身专业建设推荐不低于6名创新创业导师,其中企业类型创新创业导师不低于50%。各相关部门不做数量要求,有相关人员即可推荐。

2.被推荐人填写《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1式1份,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推荐学院或推荐部门盖章,并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创业指导中心。提交信息表同时提交被推荐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在岗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等。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学校集中邀请并发放聘书。

四、其他

关于创新创业导师的权利义务、聘任解聘及其他事项详见《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暂行)》(见附件2)。

人:杨

联系电话:0991-8580363 13899851211

电子邮箱:1069415023@qq.com

附件:

1.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

2.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暂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