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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工作】关于遴选新疆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20 发布时间:2026-05-06

关于遴选新疆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社会各界有志之士:

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工作要求,落实自治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我校校内+校外双轮驱动的创新创业导师体系,汇聚优质指导资源,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遴选新疆大学创新创业导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任、专兼结合、产教融合的原则,聚焦我校学科特色与新疆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遴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热心双创教育的优秀导师,构建结构合理、资源互补、指导高效的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二、遴选范围

(一)校内导师

新疆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

(二)校外导师

1.行业精英:国内外企业创始人、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行业领军人才;

2.专家学者:科研机构、高校(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3.专业人士:投融资、法律、财税、管理咨询、知识产权等领域资深从业者;

4.优秀校友:创业成功、行业成就突出的新疆大学校友;

5.其他:熟悉创新创业政策、具备丰富双创指导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校内、校外均需满足)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无违法违纪及学术不端记录;

2.热爱创新创业教育事业,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投入时间与精力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

3.熟悉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创新创业规律,具备与指导工作匹配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或行业资源;

4.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沟通协作能力良好,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与讲座、竞赛指导、项目孵化、咨询帮扶等双创活动。

(二)校内导师专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双创课程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工作经验,且拥有双创领域相关培训学习经历

2.3年指导学生获批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项;

3.3年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双创类竞赛,获校级及以上奖项;

4.主持或参与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创新创业教改项目,或拥有专利成果、完成成果转化;

5.持有创业咨询师、职业规划师等创新创业相关资格证书;

6.具备企业工作、创业实践经历或丰富的行业实操经验。

(三)校外导师专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实践型导师:具有3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创业实战经验,或为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技术专家;

2.资源型导师:在投融资、法律、财税、知识产权、政策解读等领域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对应资质,熟悉新疆产业发展特点,拥有优质行业资源;

3.学术型导师:校外高校、科研机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成果突出,具备双创理论研究或项目指导经验;

4.校友导师:新疆大学校友,创业成功或在行业内取得显著成就,愿意回馈母校、帮扶学弟学妹成长。

四、导师职责

创新创业导师每年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活动不少于4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可任选):

1.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案例开发、教学研讨等工作,承担双创讲座、沙龙、培训等授课任务;

2.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双创竞赛项目,提供项目选题、方案设计、路演打磨、资源对接等全流程帮扶;

3.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工作,为学生创业团队提供企业管理、市场开拓、风险防控、投融资对接等实操指导;

4.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职业规划、创业心理疏导等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就业观;

5.协助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调研、赛事评审、成果评价等工作,助力学校双创教育质量提升;

6.遵守学校创新创业导师管理规定,履行聘任协议义务,恪守职业操守,自觉维护学校良好声誉与形象。

五、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5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1.校内导师:个人自主申报或所在学院(单位)推荐;

2.校外导师:个人自主申报、行业/单位推荐或学校邀请推荐。

(三)提交材料

1.《新疆大学2026年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1份,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校外导师需附个人简历、业绩证明材料,如创业成果、获奖证明、项目案例等);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报送至新疆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华瑞街777号新疆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导师类型-姓名-单位,发送至邮箱:xjdxcyb@xju.edu.cn

(五)审核聘任

1.资格初审:创新创业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材料完整性、合规性;

2.综合评审:组织校内专家、行业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人员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指导潜力等进行综合评审;

3.公示聘任:评审结果将在新疆大学创新创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入选人员纳入学校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与学校签订校外创新创业导师聘任协议书;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新疆大学创新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一年(20265月—20275月)。

六、管理与激励

1.学校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任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2.为导师搭建交流培训、资源对接、成果展示平台,定期组织导师沙龙、培训研讨、企业走访等活动;

3.导师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量认定,表现优秀的导师授予新疆大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称号,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4.校外导师可受邀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成果转化等工作,共享学校相关资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丽娜尔·依布拉音

联系电话:0991-8580363

联系地址:新疆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

1.新疆大学2026年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

2.新疆大学2026创新创业导师信息征集表

3.校外创新创业导师聘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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