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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创新创业工作特色成效和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作者:刘静 浏览次数:4980 发布时间:2019-07-03

各学院: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时总结、提炼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在专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发挥双创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水平。现需各学院梳理本学院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创业特色成效和典型案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1.主题鲜明,能真实反映学院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的特色成效

2.创新创业工作特色成效: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方式和学分制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内外基地和实践平台建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创业就业指导服务激励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可提供某一方面典型事例,也可提供某几方面或整体工作情况,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创业典型案例:在校生及校友近5年来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应具有正面的、积极的宣传意义,可包括在参加科技创新、设计创新、自主创业以及在各类创新大赛、创业大赛中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4.经验材料中所反映的数据精确,详实可靠,事迹要具体、鲜活、力求生动,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此事,认真梳理本学院创新创业特色成效和典型案例。所报送材料装订成新疆大学创新创业经验材料,请各学院严格把关报送材料。

2.典型案例中涉及到学生的姓名必须用真名,且内容必须真实。除了案例主体内容外,还需要收集如下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专业、入学时间、联系方式等,毕业校友还需收集其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职务等(见附件表)。

3.各学院提交的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应包括图片和文字信息,其中配图不少于3张,配图要求含有故事主人公(生活及工作照)、公司成员或团队照片、案例项目内容且尺寸不小于2M。不得抄袭、转载,不涉及著作权纠纷等。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于2019年7月8日13: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5600671@qq.com,纸质版材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到党委学生工作部二楼创业指导中心。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0991-858210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7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