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新疆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新大校字(2016)16号)文件要求,根据2018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见附件1),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检查采取项目建设者自查、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简称“工作委员会”)答辩检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检查时间:2019年9月
3.项目建设者应根据项目申请表中相关任务目标进行自查和自评(项目组的项目实施过程的评价;对项目目前进展的判定;对项目实施效果的判定;对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能按期结题的判定;指导教师对目前项目进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项目检查表(附件2)。
4.学院应组织项目中期答辩,学校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答辩项目应根据项目任务内容、项目已完成内容和取得成果、后期计划及项目存在的问题等内容进行ppt汇报,所有项目由项目参与学生进行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答辩评审表(附件4),请各学院提前将评审表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整。
5.各学院请于9月10日前提交项目答辩安排(附件3),由学院组织答辩负责安排和相关材料准备,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6.项目组全部成员和指导教师必须参加答辩。
7.各学院做好组织宣传工作,中期答辩结束后报送答辩现场照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表、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评审表。
8.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创业指导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刘静
联系电话:15276702826
附件:1.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安排
4.新疆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评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