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平安乡村联创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委平安宿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 年全市平安联创工作方案>的通知》(宿委平安组办〔2023〕2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2023年度市平安乡村联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9日
2023年度市平安乡村联创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联创工作机制,推进2023年度市平安乡村联创工作,根据全市平安联创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平安乡村建设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平安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形成我市有特色的平安乡村联创品牌,实现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攀升,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质效持续增强。
二、联创内容
重点围绕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加强农村群众性组织自治实践,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农业安全生产,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六个方面,推进市平安乡村联创行动。
三、职责分工
1.推动防控力量下沉,实现农村“一村一辅警”全覆盖;深入开展乡村“雪亮工程”和警务室建设,农村中心村居全部建成中心警务室,与农村网格治理全方位融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度,深化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多元方式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加强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拓宽群众自治途径,打造自治品牌。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开展农业(含农机、渔业等)安全生产月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坚持打早打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打击黄赌毒、盗拐骗、传销、电信诈骗、污染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6.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等村居建设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预防群体性矛盾等纠纷产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平安乡村联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联创单位平安乡村联创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联创单位平安乡村联创工作牵头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推进平安乡村联创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
2.建立例会制度。根据平安乡村联创工作需要,由平安乡村联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开联创工作例会,对各单位联创工作进行总结、会商、部署。
3.建立考评制度。各联创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推进落实相关联创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各联创单位应规范工作台账管理,根据年度考核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台账资料。市农业农村局将综合各联创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工作例会出席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台账资料提供情况等,对各联创单位予以考评。考评成绩将按规定上报市委政法委,作为各单位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的主要依据。
4.建立督导制度。平安乡村联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各联创单位联创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将反馈至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