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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重点区域就业创业 可按规定享受直接落户等政策

来源/作者:《中国教育报》 浏览次数:93 发布时间:2024-04-11

本报讯(记者 任朝霞)日前,上海市委组织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协同联动,强化高校责任,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重点区域人才集聚政策作用。各部门、各高校要用好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五个新城、南北转型、崇明生态岛等人才集聚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上述重点区域就业创业。在重点区域就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直接落户、居转户缩短年限、居住证积分专项加分等政策。同时,加大重点区域各类政策力度,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在重点区域就业创业,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重点区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力度,推动职住平衡的人才安居规划,推动各类园区和龙头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高校毕业生住房问题。

《通知》要求,优化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就业大市场。要优化整合各类线上招聘平台,大力开展各类线下招聘活动,推动数字技术赋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各高校就业网在满足本校招聘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与平台共享更多岗位信息。要积极推广运用“毕业生就业随申码”,采用大数据分析、数据开放共享等新技术手段,努力实现岗位信息与求职信息“无缝对接”,提高匹配度,做到精准到人、精准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