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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818 发布时间:2022-04-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于2007年启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于2012年在全国推广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十五年来,国创计划已累计资助35万余个项目,支持经费近58亿元,覆盖全部学科门类,吸引了全国千余所高校140余万名学生参与,是历史最长、覆盖最广、影响最大的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之一,已经成为面向全体大学生的一项创新创业人才基础培育工程,成为高校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载体,在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为了表彰在组织实施和参与国创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专家、教师和集体,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国创计划持续发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制定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国创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奖项包括:终身成就奖、卓越成就奖、卓越贡献奖、优秀组织奖(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大学)和最佳导师奖。

请各相关教育行政主管单位和部门、有关高校和广大教师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国创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的组织、推荐工作。其中,最佳导师奖由各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至多推荐2名。

各推荐单位需组织初评后上报,并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推荐表(附件2)。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527日。

材料提交方式: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管理员登录国创计划平台,登录后在荣誉表彰菜单栏目下填报并提交,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报送。(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

国创计划专家组秘书处联系人:张老师,022-85356053;王老师,022-85356049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实施方案附件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十五周年荣誉表彰推荐表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